教学质量监控保障体系细则

2019年03月22日 11:13

时尚传媒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纲要

教学工作是学院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学院的基石,是生存和发展的立足之本,教学质量监控是保证教学质量不断提高的重要手段。建立规范、严密的教学质量监控保障制度与工作体系,是激励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实施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可持续提高,保证学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增强学校自我约束和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学校质量建设和内部质量管理,规范和加强教育教学监控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学校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文件精神及学校发展规划要求,特制定本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第一章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指导思想

第一条为学院定位和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坚持教学质量是学院的生命线和以学生为本的指导思想,重视教学各环节的教学质量,使教学质量监控体系运作始终紧紧围绕着为实现培养高等素质应用型人才目标进行。

第二章教学质量监控基本原则

第二条根据学校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规律,教学质量监控应遵守以下原则:

(一)目标性原则。教学质量监控的目的是保证完成教学任务,确保培养目标的实现。就是在教学过程中发现偏离于教学计划的偏差,采取有效措施纠正发生的偏差。

(二)多元性原则。建立教学行政主管部门监控,督导督查、学生监督、教师参与的多元评价机制。

(三)全员性原则。教学质量离不开全校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人人都是质量监控的一分子,学生是主体,教师是主导,学院督导团队和教研室是基础,职能部门是核心,学院领导是保证。

(四)系统性原则。教学质量涉及教师、学生、教学设施等诸多方面,是一个系统共同作用的结果。由学院领导、学院督导等职能部门、教研室和学生班级等构成一个多层次、纵横交叉的网络,是一个完整的教学管理系统。

(五)全程贯穿原则。教学质量主体是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形成的,质量监控与保障系统应能对教学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做到事先监控准备过程,事中监控实施过程,事后监控整改过程。要对学生从入学到毕业的整个在校期间的所有教学活动进行全面的评价监测与控制。

第三章教学质量监控的目标

第三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涉及质量标准,教学评估,专业评估,课程评价,信息收集与反馈等。构建教学质量监控体系,重点是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易于操作的评估指标体系与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教学质量的动态管理,促进学校合理、高效地利用各种资源,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运行,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章教学质量监控主体及职能

第四条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以院级监控、督导监控、专家监控、教研室监控、教师人员监控为主导,以学生的教学信息反馈为基础,以院企合作的企业反馈监督、家长监督为辅的八位一体的多层监控,相互协调的网状监控系统。

(一)院级组织机构及职能

1.学院设质量监控委员会。院级教学质量监控主体是整个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龙头,其成员由院长、主管副院长和学工、院办等机构管理人员组成。

2.主要职能

(1)学院教学主管院长主要对办学指导思想、质量方针、人才培养方案、专业设置、教学资源配置、教学环境、管理政策等教学质量重要因素进行监控、把关。

(2)学院教学督导副院长代表学院行使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职责,主要职责是制订教学质量管理方案,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制度,做好专业和课程建设、教学计划制订、教学运行中的质量监控,组织开展对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质量检查评估,对实验实践中心的教学工作进行教学质量管理与监控指导。

(3)学工处,主要是通过加强对学生的思想品德与学风教育,加强学习管理与就业指导,促进学生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学习纪律、树立优良学风,提高教学质量。

(4)学院督导根据学院制定的督导职责,实时按照学院督导工作部署完成教学督导工作。

(二)学院监控主体及职能

1.学院是组织教学和运行管理的实体,教学督导(监控)小组和各教研室等这一层面质量监控成员由院长(副院长)、院长助理、院督导员、教研室主任(副主任)、教学秘书等组成。

2.主要职能

依据学校办学目标、指导思想及教学质量指标体系,对专业设置与建设、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课程建设、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教学资源条件、师资与管理队伍、教学评估、学生学习活动管理及评价、学生素质与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等教学质量影响因素进行监控。

学院督导小组是教学工作的咨询指导和督察组织。由学院内资深教授组成。督导小组成员不仅有较深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教学与管理经验,而且应懂得教学管理与评价方面的理论与方法,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原则性。主要是检查、了解各教学单位教师的理论教学、实践教学、期末考试等各重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执行情况及教风、学风状况,及时发现问题,反馈问题,提出改进建议。认真贯彻“督导结合,以导为主”原则,加强对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 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开展教学质量检查,参与学院、学校的教学评估、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学生学习评估、院系管理工作评估及各种教学竞(比)赛活动评审;配合人力资源管理部门(人事部门),参与教职工专业技术职务的评议评审工作,开展咨询论证工作;对学院教育发展规划、学科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重大事项提供咨询和建议等。

(三)教研室监控主体及职能

1.教研室是实现教学与管理的最基层组织,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具体执行者和操作者。其质量监控人员由教研室主任、课程带头人(或负责人)及骨干教师组成。

2. 主要职能

主要是依据学院、学校教学质量管理目标、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和课程教学大纲等教学文件,对教师和课程的各个教学环节进行质量管理与监控。

(四)教学质量监控专家主体及职能

1.教学质量监控的专家主体是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和督导小组成员。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由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院长助理担任委员会主任与副主任。

2. 主要职能

学院教指委对学院办学指导思想、人才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发展建设规划等的修订把关定位;对学院的专业、课程、毕业论文(设计)的评估工作进行审核、监控;审定教学项目立项和教学成果奖评审;深入教学第一线调研,及时掌握学院教学质量相关信息,并做好对学校的教学质量反馈与咨询、监控。学院的教学委员会履行学院教指委职责,对本单位的专业、课程、师资、实验室、实习基地建设,及评估工作教改立项,教学评奖等重大事项做好审议、监控。

(五)学生监控主体及职能

1、学院设“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员联络部”(或咨询部)。学院通过聘请学生教学信息反馈员来加强学生主体对教学的监控。学生信息反馈员每个班级选聘2人,应由综合素质好、富有责任心的学生或班干部担任。

2.主要职能

以学监学、零距离监控。主要是收集并及时反馈本班同学对教师教学、课程设置、教材选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以及办学条件、后勤管理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填写周报表并上报院办;学院与督导小组和学生监控主体通过定期召开学生代表座谈会、调研会和进行学生问卷调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收集学生对教学工作意见;每学期通过学生网上评教,加强学生对教学质量的监控。

(六)教师监控主体及职能

1.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起主导作用,是教学过程的组织者和引导着。

2.主要职能

教师在教学质量监控中的主体作用是:教师在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毕业设计、考试考查、学习指导等教学环节中,对学生的学习活动实施监控;教师通过参加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管理、专业建设活动、对人才培养质量与学校发展的重大问题及重要教学文件制定提出意见和建议;在每学期开展教学检查中进行同行教评与教评学,实施相互监控;教师在教学过程中进行常态化的自我约束自我监控,对教学质量自觉重视,自律监控。

(七)教学质量监控的企业与社会主体及职能

1.与学院合作的企业和学生自行寻找的实习单位,参与教学质量的远程监督,加强社会监控。

2.主要职能

合作企业教学质量监控的主要职能是:通过企业参与专业指导委员会,企业参与校企合作的高管或技术人员,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构建、教学过程、实训、实习等各重要教学环节,参与人才培养过程的指导和质量监控,实现深度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实现培养目标及企业需求的达成度。

(八)家长监督主体及职能

1.家长是学生学习过程中的望远镜,能够听到孩子的心声。学工处与家长建立监控教学质量信息网络。

2.主要职能

学工定时联络记录家长对孩子关于教学质量的真实意见反馈。

第五章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

第五条教学质量监控的内容是与教学有关的一切活动,主要包括两大类:一类是直接的教学活动,即教师教和学生学的活动;另一类是优化教学资源配置、保障教学活动顺利开展的活动,即教学管理活动。教学质量监控就是对教学活动和教学管理活动的质量监控,其具体监控内容包括各种教学活动和各个教学环节。广义的教学质量监控还包括教学基本建设质量和教学条件质量的监控。

第六条教师教学质量监控。主要包括:

(一)教学准备质量监控

(二)课堂讲授质量监控

(三)实验、实训质量监控

(四)实习教学质量监控

(五)课程设计质量监控

(六)毕业设计指导质量监控

(七)作业、课内和课外答疑质量监控

(八)考试、考查质量监控

以上教学活动的质量监控,依据学校各主要教学环节质量标准和有关质量评价指标体系,进行检查、监督与指导。

第七条对教师教学质量的监控,应加大对实验、实训和实习、毕业设计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质量的监控。对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监控,既要注重实验实训开出率的监控,更要加强对设计性、综合性、创新性实验与实训比例的监控;对于实习的质量监控,既要让学生完成实习计划的完成度,更要加强对实习效果的监控,强化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参与程度和项目完成质量的监控。

第八条学生学习质量监控。主要包括:

(一)生源质量监控

(二)知识学习质量监控

(三)能力培养质量监控

(四)素质提高质量监控

(五)毕业生就业率与质量监控

上述的各项质量均体现在学生学习过程的各个环节中,监控学生的学习质量应加强对学生学习重要环节的监控。主要包括:预习、听课、实验、实训、实习、作业、复习、考试、毕业设计等环节,以及参加校园文化与社会实践活动等。对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控,根据学院应用型人才培养定位要求,必须以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为标准,重视学生思想道德品质修养的质量监控,必须突出学生专业应用能力和实践动手能力及创业创新能力培养质量的监控。

第九条教学基本建设质量监控。主要包括:

(一)师资队伍建设质量监控

(二)学科专业建设质量监控

(三)课程建设质量监控

(四)教学管理队伍质量监控

(五)教风、学风质量监控

(六)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规章制度及教学档案建设质量监控

上述各项教学基本建设是保证教学质量的基础,是教学质量的静态条件。各监控主体都有责任从不同角度对其建设质量进行监控。

第十条教学条件建设质量监控。主要包括:

(一)教学经费投入保障状况监控

(二)教室和教学行政用具用品建设保障状况监控

(三)实验室及教学仪器设备建设保障质量监控;

(四)实习基地和创新基地建设质量监控

(五)图书室图书资料建设质量监控

(六)教学多媒体手段和网络教学资源建设质量监控

(七)体育场地和生活设施质量监控

第六章教学质量监控途径与方法

第十一条由于监控主体和监控对象不同、监控目标和监控内容不同,所采取的监控途径和方法也不相同,教学质量监控的途径和方法是多样化、多元化的。

第十二条教学检查。这是教学质量监控的一种基本途径和方法。通过多种形式的教学检查,监控主体可以深入了解教学工作实际,听取师生意见,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保证教学工作严格执行教学质量标准。教学检查的主要形式和方法有以下几种:

1.常规检查与专项检查。常规检查主要是对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中的主要教学环节进行检查,既检查教师“教”的质量,也检查学生“学”的质量。专项检查,即对一个专业,一门课程,一个教学环节或一个专题进行专门或全面检查。

2.定期检查和随机检查。定期检查主要应做好每学期的期初、期中、期末定期教学检查,检查内容各有侧重点。随机检查可根据人才培养方案实施和教学运行情况,不定期随机检查课堂教学、实验、实训、实习教学等情况,检查教师授课、运用教学环节质量与学生完成作业、实验报告、试卷等质量。

3.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全面检查是对各教学环节同时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根据不同时期工作重点及教学质量上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重点检查。还可以采取测评检查方式,定期组织学生对教师的课堂教学、实践教学的内容方法及教学效果等进行测评。同时,组织教师对学生进行评价。

第十三条教学督导。学院教学督导小组是在主管院长领导下,与教学行政管理部门密切联系的相对独立的督导、评估、咨询机构。教学督导小组遵循“督导结合,以导为主”的原则,依据一定的质量标准,配合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和教学管理的过程与绩效进行调查研究、质量分析、检查、监督、评价、鉴定,以此为基础对教学工作进行监督指导。督导小组要重点做好课堂教学质量、实验、实训教学质量的督导,认真填写好评价表,及时反馈给教学单位和教师,要加强对教师的指导。教学督导小组还应对各学院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师教案、各项教学管理规章制度等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参与学院的专业、课程等专项评估,对学院发展规划、专业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和教学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咨询和建议。做好教学质量监督与提升教学质量的参谋。

第十四条教学质量评估。教学质量评估是教学管理与质量监控的一个重要途径。它有导向、诊断、监督与激励功能。主要方式有如下几种:

1.考试考核。考试是全面检查教与学两方面质量的重要环节,对考试结果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反馈也是持续改进教学的依据。考试可采用闭卷、开卷,笔试、口试,考查上机操作、技能操作等多种方式。严肃考风考纪是保证考试质量的重要保障,必须加强考场的巡考督察。考核是对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学习质量和教学管理人员的管理与服务质量及工作业绩进行年度或聘期考核,考核由学院或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实施,制定考核方案或指标体系进行综合评价,并将考核结果同奖罚紧密挂钩。

2.评教评学。学校通过各级领导听课、督导听课、同行听课互评,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方式建立校院两级评教评学体系。尤其要通过问卷测评、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重点做好学生评教工作,充分发挥学生主体作用。密切师生联系与沟通,帮助教师及时了解自己教学质量现状,不断改进教学。在学生评教工作中,学院要充分利用互联网快捷、互动性强和操作方便的优势,建立教学质量网络监控体系平台和网上评教系统。学生评教结果的统计、汇总、分析和反馈都通过计算机网络实现。

3.专项评估。这是全面了解某方面教学活动及其效果的重要途径。其主要内容有:专业评估,品牌专业评估,课程评估,教材质量评估,实验室评估,课堂教学质量评估,毕业设计质量评估,毕业生质量评估以及院或教研室评估等,这些项目的评估,均是学校自我评估的主要内容。学院的自我评估将成为教学质量监控的常态性工作,应坚持做好,特别要在认真进行年度自我评估基础上,撰写与发布教育质量报告。

第七章教学质量监控流程

第十五条教学质量监控系统自身要形成一个以质量信息反馈为纽带的、有输入和输出的封闭回路,其封闭回路应体现多层次、全方位网络式、立体化的特点,以更充分发挥其调控功能。

(一)收集反馈信息

学院、督导小组等监控主体通过多种方式或渠道,收集教学质量反馈信息,使质量反馈信息输入本系统,收集的信息力求准确、全面,进行储存。学生质量信息反馈员的反馈信息,由院办与督导小组等部门直接负责收集。

(二)整理分析信息

各层面的质量监控主体,对收集的质量反馈信息应充分进行整理、归纳,对其中不甚准确的信息,尤其是对教师的评价,要抽样调研、公正核实。在此基础上,进行归纳分析并形成书面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

(三)输出反馈信息

将核实、整理后的反馈意见和整改建议,反馈至决策系统、执行系统以及教研室质量责任人。反馈的具体程序为:

1.督导小组与专家反馈。将有关质量信息反馈给学院领导、相关部门。

2.学院反馈。学院领导及专业负责人将教学质量相关信息反馈给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及教师本人。

3.教师反馈。教师将教学质量相关信息反馈给学院、督导小组、教研室。

4.学生反馈。督导小组与院办将学生的反馈信息及对教学运行、主要教学环节的意见,分别反馈给学院。

5.合作企业反馈。合作企业将质量信息反馈给学院。

第八章教学质量保障体系

第十六条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学院建立由学院领导、院办、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督导组等相关职能为主导,各教研室为重点的二级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

(二)制度保障

为使各项教学管理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和现代化,以保证教学工作的有序进行与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系统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管理与监控规范体系:制定《时尚传媒学院教学质量监控与保障体系纲要》、《时尚传媒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工作规程》、《时尚传媒学院教学督导工作条例》、《时尚传媒学院各级人员听课制度》、《时尚传媒学院各类教学奖项奖励办法》、《时尚传媒学院课堂教学质量标准》、《时尚传媒学院实验教学质量标准》、《时尚传媒学院课程设计质量标准》、《时尚传媒学院毕业设计质量标准》、《时尚传媒学院实习(实训)教学质量标准》、《时尚传媒学院考试环节质量标准》、《时尚传媒学院教学检查制度》等,使整个教学活动做到有章可循,规范有序,监控有力。

(三)经费保障

为促进学校教学质量不断提高,时尚传媒学院在教学基础设施建设和专业建设、师资队伍建设、课程建设、实训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要加大奖励投入,促进教学质量提高,达到合格评估条件要求。

(四)产学合作保障

产学合作是培养高素质高技能应用型人才的必由之路。出台系列《校企合作章程》,加大实习实训基地建设力度,与行业企业及用人单位密切合作,共同承担人才培养工作。

第十七条激励机制和责任机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要保证其正常运行,必须把握住系统中的关节点,抓住能连接监控者与监控对象经常起关键作用的主要因素,并将其制度化、规范化,形成相对稳定的运行机制。主要机制包括约束机制、反馈机制、激励机制、责任机制等。

1.约束机制。日常教学质量监控,必须建立健全各种常规监控工作制度,用制度约束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正常运行。主要制度应有:教学检查制度;听课制度;教学质量评估制度,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学院教学基本状态教学统计与公布制度;评教评学制度;作业、试卷抽查制度;毕业生质量跟踪调查制度等。

2.反馈机制。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运行是通过信息网络进行。建立教学信息的搜集、分析与反馈机制,对教学过程和环节实施监督、调控与评价有效的信息反馈,是教学质量监控的基础与关键。其科学化管理主要体现在教学信息的搜集与统计、加工与筛选、反馈与应用上,主要包括各监控主体听课反馈、师生信息反馈、网上信息反馈、毕业生和社会调查反馈等。

3. 激励机制。要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加强质量监控和提高教学质量的积极性,必须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将监控结果同监控对象的个人利益直接挂钩。运用这一机制时,既要采用给与肯定的正强化,又要采用给予否定的负强化,但应以正面激励为主。对于教师,应坚持实施教学质量优秀奖、教学成果奖、老教师突出贡献奖、卓越贡献奖、优秀教师奖等奖励制度,开展教师讲课比赛、优秀教案评比、教学课件等竞赛奖励活动;同时要从严治校,对于出现教学事故的、教学质量差并无明显改进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理直至解聘。对于学生,要坚持实施“三好”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及考研学生奖励制度和奖学金制度;对于违纪学生应在教育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学生条例。

在年度考核中定为优秀者或在各类评优选先活动中申报优秀教师的,其当年教学质量评价必须达到“优秀”。教师申报“优秀教学成果奖”、“优秀课程”、“精品课程”的,其当年教学质量评价必须达到“优秀”。

4. 责任机制。为了提高教学质量监控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水平,对于各监控主体应分别制定相应的工作要求和质量责任制,明确各教学岗位职责。采取一级考核一级的办法,将每年度履行监控职责情况,作为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从制度上确定学院以及教研室主要领导是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以促进他们对教学工作及质量监控的足够重视与投入。同时制定对决策者、各级教学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质量问责与追责制。

教学质量评价名列学院后5%者,学院要组织优秀教师给予帮扶。连续两次名列学院后5%,限期整改,经督导与专家合成组(临时成立由学校领导、学院领导与学院督导成立的组织)评定后上岗。连续三次名列学院后5%的,送交学校人力资源处另行安排工作或予以解聘。

第九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条例由学院督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